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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.反派五号之无限重生 十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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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衣服半脱半挂在臂弯,暴露在外的肌肤在寒风中浮起一层细小的颗粒,一只大手攫起丢在一旁的貂皮披风为青年裹上, 而后将人抱坐到怀中。欲望已到了尽头, 冲破牢笼。青年优美纤长的脖颈微微扬起, 喉咙中溢出破碎的低吟, 随之与男人一同跌进柔软的被铺中……

    似有烈焰缠绕周身,互相取暖的两人,在这冰天雪地中,并没有感觉到很冷。

    漫长的夜,空气中静静流淌着旖旎糜艳的气息。

    黑色貂皮披风与夜色融为一体, 将屋顶上的两人掩藏于黑暗。

    谁也不知道上面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自从那一夜,两人似是约定好一般, 李寻欢不再避开龙啸云, 相处方式恢复到以前, 彼此仿佛默契地遗忘那件事。

    *****

    大雪纷飞, 做工精美的皮靴踩踏在雪地上, 印下不深不浅的脚印,英俊高大的男人不紧不慢地前行,手中持着一柄银枪, 像是刚刚从战场上凯旋而归的战士, 神情松懈, 眉宇间洋溢着淡淡的轻松惬意。

    寒风裹着白雪飞来, 迎面走来一个满面风霜的男人, 背脊挺直,像路边压不弯的青松,面容冰冷,眼神同样冰冷如刀,而他的身影孤独落寞的像是幽灵,龙啸云的目光落在男人脸上微微一顿,不是因为他有多么英俊,相反男人很丑,言语难以描述的丑陋,眼睛一大一小,两边脸不对称,扭曲的像是毕加索的抽象画。

    擦肩而过时,龙啸云回首望了男人一眼,心中疑惑道:“系统,他可是金无望?”

    系统:“经系统扫描,此人正是金无望。”

    如今,江湖上最有名气的人并不是小李飞刀李寻欢,而是沈浪、熊猫儿,还有亦正亦邪的千面公子王怜花,他们的爱恋纠葛也是最令人津津乐道的。然而,就在今年,四人结伴归隐,远游海外,让所有吃瓜群众大感意外——这也是没办法的事,谁叫朱七七得罪了太多的人。

    王怜花倒是想留下,却被沈浪强制性地带走了,就怕他再次兴风作浪,搅得江湖血雨腥风,所以将人放在眼皮底下才保险。

    龙啸云突然想到一件事,“王怜花已经将《怜花宝鉴》交给了林诗音吗?”

    系统:“给了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面色沉了下去。

    系统忐忑道:“你怎么呢?”

    龙啸云咬牙道:“我大概明白林诗音的七日七次情丝从何而来。”

    系统:“……呃,节哀顺变。”

    想了想,安慰了句:“想开些,你好歹在上面,吃亏的不是你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幽幽道:“我只想和他当兄弟,不想乱搞,尤其是被迫之下。”

    系统:“……”

    系统欲言又止,龙啸云道:“有什么话不妨直说。”

    系统小心翼翼道出自己的观察情况:“你们乱搞时,不是很投入很尽兴很爽吗?”一夜起码四五次,每次时间特长,和科普的生理知识出入很大,搞得他一直更新数据库。

    龙啸云:“……”

    龙啸云长吁短叹:“有句话说得好,生活就像强J,如果反抗不了,就要学会享受。”

    系统似懂非懂:“难怪你们俩都挺享受的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:“……”

    系统大概不明白有个词叫人艰不拆。

    破旧的凉亭中,龙啸云解下披风,用力一抖,积雪扑簌簌落了下去,系好披风后,被冷风冻得发紫的手用力搓了搓,道:“今日真冷。”

    系统:“都劝你别外出了,这么冷的天出来查账,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:“不是你说,我吃李寻欢的,喝他的,住他的,和被包养的小白脸没什么区别,让我自力更生,不要给你抹黑,若是被其他系统知道,你就没脸见人了。我仔细想了想,你这话虽不好听,但也不错,李寻欢视金钱如粪土,压根不在乎在我身上花费了多少银子,就算我想交生活住宿费,他铁定会认为我跟他生分,这样反倒不美。所以,想送他银子,就得送的别出心裁。”

    系统:“非得今日出来吗?”

    龙啸云:“我得准备生日礼物。”

    系统一怔,继而感动道:“你怎么知道我要过生日?”

    龙啸云一怔。

    虽然残忍,但他不得不打破系统的美好幻想,让他认识到自作多情这一点其实不好。

    龙啸云:“不是为你准备的,再过两日是李寻欢的生日。”

    系统:“……”

    系统气呼呼地冷哼一声。

    他就知道,宿主口口声声说和男主滚床单是逼不得已,只想单纯的做好兄弟,都是骗人的!好兄弟过生日,喝个酒吃个菜就行,娘们兮兮买啥礼物?这种提前为好兄弟准备生日礼物的行为,跟小女朋友过生日,给她买礼物有啥区别?哼!

    来到这个世界的三年中,龙啸云经营了一些生意,有零食店,胭脂水粉铺,酒楼,还有一家古玩店,因为店里所出的东西新颖别致,生意经营的都很不错,最好的当属古玩店,其次是胭脂水粉铺,店里的香皂和胭脂卖的最好。

    系统感叹:“没想到你居然挺有生意头脑的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笑了笑。上辈子他舌头刁钻,一道菜,尝了几口,大概就知道它所用了哪些配料,做法火候又是怎样的,偶尔还跟李忆研究一下新菜式。刚来到这里,人生地不熟,还是偶然下救了一个乡绅,对方为了报答他,给了不少银子,他就盘了间经营不下去的酒楼,又在那人的照拂下,做得风生水起。

    至于胭脂水粉铺,不是说女人钱和孩子钱最好赚吗?酒楼赚了钱,他便开了间胭脂水粉铺试一试,把肥皂弄了出来,想他高中那会儿特爱看网络小说,里面的穿越者十个中八个人的生财之道,少不了香皂、玻璃和水泥。

    香皂的制作方法并不是很繁琐,试了几次便成功,胭脂他卖的是纯天然胭脂,具体制作工序参照了XX讲师细说慈禧太后专用胭脂的制造方法。

    关于水泥的具体来源,龙啸云记忆有些模糊,倒是记得玻璃是由石英砂加上石灰石、长石、纯碱等化学原料在高温下烧制冷却而成,但他一个没有背景根基的江湖人,根本吃不下这种敛钱的生意,故而将生产方法白送给了朝廷。

    见他如此上道,朝廷自然没少给他好处,赏了金银不说,对他的生意也多有照拂,还给了他一个可以领俸禄的爵位。

    到了古玩店,掌柜正低头拨算盘,五指翻飞,看得人眼花缭乱,龙啸云没有打扰他,自顾自地看起了店里的东西。字画古董就算了,李寻欢家里多的是,他所住的冷香小筑里,就是喝水的茶杯,也价值连城,更不消说,李寻欢家中还珍藏着《清明上河图》的真品,至于大内的那幅……自然是赝品。

    挑来选去,龙啸云选中了水晶雕刻而成的天鹅八音盒,瞧着身姿优美的白天鹅,心里经不住的喜欢,可在听到响起的音乐是悠扬婉转,表达着爱慕之意的《越人歌》,沉默地将八音盒放回原处,重新挑选合适的礼物。

    “龙爷?”许掌柜一抬头,看到熟悉的身影,满脸惊讶:“什么风把你给吹来呢?”

    配上犀利刻薄的长相,那叫一个讽刺。

    龙啸云: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老头,还是那么不会说话。

    “再过两日,是我结拜兄弟的生辰,想来看看有没有适合的礼物。”龙啸云道:“店里可有新货?”

    许掌柜道:“龙爷可是来巧了,昨日刚到了一批新货,稍等片刻,我这便为你取来。”

    许掌柜挑挑拣拣,最后取来三个木盒,逐一打开。

    龙啸云一眼看中中间的木盒,里面摆放着三柄大小相同的暗器,那暗器正是飞刀,泛着森寒的冷光。

    “龙爷好眼力,这飞刀由玄铁打造而成,削铁如泥,吹毛断发,无坚不摧……”

    许掌柜本想再吹上一吹,奈何见了东家真的拔下一根头发,凑近飞刀,测试其锋利程度是否达到他口中的吹毛断发,嘴角抽了抽,许掌柜默默将剩下的溢美之词吞回肚子里,就怕吹得厉害,东家信以为真,而飞刀又没他说的那般神奇,诬陷他没下真品,换了假货顶上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验证,龙啸云果断信了许掌柜的话,心满意足地拿着礼盒走人。

    前脚刚踏出门槛,转身便带倒一个高瘦的麻子脸男人。

    龙啸云:“……”

    看着倒在地上痛苦状,身体抽搐爬不起,下一刻仿佛就会见上帝的麻子脸男人,龙啸云懵了。

    系统又懵又囧。乖乖,古代也流行碰瓷?

    龙啸云沉吟道:“我这是遇上碰瓷的?”

    系统:“肯怕的。”

    不管是不是,龙啸云都做不到熟视无睹,好心地将人送到医馆。

    结果,大夫告诉他,幸亏将人送来的及时,再晚点情况不妙,花再多的冤枉钱都没用。但是龙啸云觉得现在情况虽好,也花了不少冤枉钱。不过,几十俩银子就能救人一命,这钱花的倒也不心疼。

    “多谢大侠救命之恩。”麻子脸男人一醒来,从大夫口中得知龙啸云救了他,便跪倒在地上叩拜道:“大侠的救命之恩,小的无以回报,唯有做牛做马……”

    “别。”龙啸云轻笑道:“好好的人不做,何必想不开的做牛做马。”

    麻子脸男人脑袋贴着地面,大有你不答应,我就长跪不起。

    龙啸云头疼不已,正想开口说话,只听门外传来一声好似出谷黄莺般的娇柔动听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爹——”

    一个穿着麻布旧衣的少女冲了进来。

    待看清她的脸,龙啸云心中咯噔一下。

    这少女不是别人,正是假扮梅花盗的江湖第一美人——林仙儿。

    林仙儿最近忙的要死,忙着订婚宴上大大小小的事情。

    到了傍晚,终于清闲下来的林仙儿在兴云庄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
    嘴角一扯,嘲讽技能开启:“哟,这不是小李探花吗?稀客,稀客啊,终于不当逃兵呢?”

    李寻欢放下酒杯,道:“我何时当了逃兵?”

    林仙儿道:“那你这一年里,人在哪里?”

    李寻欢道:“我的行踪还需要向你汇报?难不成我在跟你谈恋爱?”

    林仙儿脸一红,心里啐了一口,不要脸的老男人。

    她道:“我若跟你谈恋爱,早就被你气死了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大笑道:“莫非我是打火石,你是火.药炮弹,见了我就会炸?”

    林仙儿指着他,你你……了半天。

    气得一跺脚,道:“亏得龙大哥受得了你这个酒鬼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道:“当酒鬼总比当气死鬼强。”简直气死人不偿命。

    林仙儿脸都要气歪了,搁下狠话:“你给我等着。”

    见她气鼓鼓地离开,龙啸云摇头道:“你少逗她两句,看你把她气的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道:“她这性子再不改,以后嫁了人有她受的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调侃道:“除了你,谁舍得给她气受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一愣,失笑道:“你说的对,像她这样的女人,男人恨不得把心捧给她,又怎会舍得让她受气。”

    他忽然有些好奇道:“那个阿飞是个什么样的少年?竟能让林仙儿收了心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想了想,道:“他的人像是雪原上的孤狼,他的性格倔强冷漠,他的毅力像是最坚硬的铁石,难能可贵的是,他还拥有着一颗赤子之心,我想你们一定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。”

    李寻欢像原著那样,果然和阿飞成为了好朋友好兄弟。

    看得龙啸云很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“看好你家的男人。”林仙儿贝齿一咬,道:“小心他四处沾花惹草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:“……你多虑了。”

    林仙儿:“哼。”

    阿飞明明是她一个人的,李寻欢一来,阿飞就把心思分出一半,到他的好大哥李寻欢身上,好气哟。

    龙啸云安慰吃飞醋的义妹:“阿飞只是在寻欢身上寻找父爱的影子而已。”

    林仙儿:“……”

    走过的李寻欢和阿飞:“……”

    要说林仙儿为什么那么早谈婚论嫁,主要原因归功于阿飞的深情打动了她,经过几番试探,林仙儿终于确定阿飞喜欢的不是她的皮囊,而是她这个人。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一件事!

    她又激动又感动,心里头对阿飞的喜欢又多了几分,想到自己三番四次故意撩拨对方,她家小飞不似其他男人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,而是用可怕的忍耐力恪守着礼仪,自始至终保持着君子风范,这样不肤浅的男人上哪儿找?

    当然啦,还有一个次要原因——她对这个好男人都跑去搞基的世界绝望了!小飞这样正直笔直的好少年可不多,遇上了还不赶紧把自己嫁出去。

    林仙儿的绝望,龙啸云这个基佬是不知道的。

    半个月后,林仙儿和阿飞的订婚宴办得盛大热闹,来了许许多多江湖有名人物,还有形形色.色的青年俊杰,拉到21世纪简直能组成一个偶像公司。伊哭的徒弟丘独,游龙生,上官飞,郭嵩阳,吕凤先……光是他认识的,就有七八个。

    待看到一个寸头、两个光头的少年,龙啸云眼皮跳了跳。

    那寸头少年并不是为了博眼球而设计出这种发型,他原本是个唇红齿白的小和尚,自幼在寺庙长大,两个月前,对林仙儿一见钟情,把她当做九天之上下凡尘历练的仙女,出家人讲究六根清净,小和尚尘缘未了,便离开生活十四年的寺庙,追寻真爱去了,结果恋爱线大写的BE。

    寸头少年身旁的光头青年是新加入少林寺的剑客,因为求爱不成,便看破红尘,前不久出家当了和尚。另一个俊俏的光头少年,原本就是出家人,为了林仙儿还俗,结果没追到人便再次出家当了和尚。

    这恋爱谈得这般离奇离谱,林仙儿真是害人不浅。

    这场订婚宴简直就是修罗场。

    尤其看到四五个是被林仙儿拉来跟他相亲的美少年,龙啸云右眼皮直跳,再看着黄衣少女面色郁郁,眼神爱慕黯淡地看着林仙儿……男女通杀啊!龙啸云对阿飞产生了无限的同情与怜悯,就算日后他跟林仙儿结了婚,情敌估计只多不少,各个眼巴巴指望他们离婚,自己有机可乘,抱取美人归。

    来得青年俊杰大多爱慕着林仙儿,少数几个跟她谈过纯纯的恋爱。打头阵的是上官金虹的儿子上官飞,跟剧情走向不同的是,他跟林仙儿没当成情人,倒是结拜做了义兄妹。

    林仙儿一开始对上官飞的看法很不好,这小子心胸狭窄,嫉妒心强,而且好傻好天真,身为“演技女王”的林仙儿都不大好意思骗他,后来处着处着发现这家伙人还是可以的,就是没妈教,爹又偏心那个不知道是真捡来的,还是私生子的臭小子,导致他性格更加偏激善妒。

    林仙儿稍微花了点功夫,对上官飞进行一番“调.教”,成果喜人,虽然对方依旧喜欢作死,但是作死的频率少了些,智商心机手段高超了一截。

    两人就这样维持着亦师亦友的关系。

    又一次,上官飞吐槽他父亲偏心眼,对着捡来的孩子比他还亲,荆无命真是太讨厌了,爱装逼还欠扁,看他就来气……巴拉巴拉个不停,林仙儿听烦了,怼了句:“你老跟荆无命比干什么,这不是自找罪受吗?”

    上官飞吼道:“连你也瞧不起我,认为我比不上他?”

    林仙儿道:“你爹偏心眼是有原因的。”

    上官飞继续吼道:“我知道,比起我来,他更想要荆无命当他儿子。”

    林仙儿翻白眼,咕哝了句缺心眼。

    她道:“你爹才不想要荆无命当他儿子。”

    上官飞阴沉道:“你不用安慰我。”

    林仙儿忍了忍,终于忍不住道:“你光知道自己嫉妒荆无命,却不晓得他嫉妒你,嫉妒你嫉妒的要命。”

    上官飞愣愣道:“他嫉妒我?嫉妒我什么?”

    爹都被他抢走了,他有什么可让荆无命嫉妒的。

    林仙儿道:“嫉妒你和帮主有血缘关系。”

    上官飞摸不清头脑,“我是我爹的儿子,自然有血缘关系。”

    林仙儿道:“上官帮主至今没有娶妻。”

    上官飞阴狠道:“想当我后娘也要看她有没有这个命。”

    林仙儿叹息道:“上官帮主今年已有三十有几了。”

    见上官飞脑子不灵光,领悟不到她暗示的内容,林仙儿跺了跺脚道:“荆无命眼中只有上官帮主。”

    上官飞嫉妒道:“我爹就因为这个才偏心他?”

    林仙儿:“……”

    世界上怎么有这么蠢的人?上官金虹三十多岁的老男人,身边缺少一个知心暖意的人,荆无命眼中只有他的光,上官金虹又偏爱荆无命,她的暗示都那么明显了,竟然没有领悟到……也是服了!

    作为贵客的龙啸云自然赏脸赴约。

    林诗音毕竟是女人,不方便见外男,故而敬了龙啸云一杯,便身姿优雅地离席。

    龙啸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,脑海中映出一双清冷的眸子,只觉得里面折射出的冰冷寒意使他背脊发凉,直到现在仍然心有余悸。

    “大哥?”见他出神,李寻欢唤了声。

    “这酒倒是香醇。”龙啸云浅酌一口,心想许是他看错了,林诗音冷是冷了点,但不会露出那种眼神,他们又不是仇敌,没必要发射死亡视线进行恐吓。

    李寻欢自养伤以来,在龙啸云严格的监督下,滴酒未沾,肚子里的酒虫早已馋了,修长的手执起酒壶给自己满上,见龙啸云没有出声制止,总算松了口气,将色泽清透的玉液一饮而尽,笑道:“这是表妹亲手酿制的桃花酿,就是我平日也难以喝到,今日算是沾了大哥的光。”

    龙啸云瞥了他一眼,打趣道:“哪里是沾了我的光,是我沾了你的光才对。”

    林诗音自己不喝酒,这桃花酿为谁所酿,还用猜吗?见青年笑容中藏不住的喜欢,龙啸云由衷希望,没有他的参合,李寻欢和林诗音能有一个好结果。

    打趣人,反遭人打趣,李寻欢淡然一笑,倒也不尴尬,举杯说道:“今日一醉方休。”

    酒过三巡,龙啸云已不胜酒力,有些微醺,瞧着眼睛越喝越亮的李寻欢,心中嘀咕着,这家伙酒量真好,搞不好喝到明日清晨也不会醉。

    就是这样不会醉的男人,突然醉了。

    龙啸云轻轻推了推他,见他没反应,正想开口叫管家,意识渐渐模糊,脑袋一垂,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热,很热。

    身体中仿佛有烈焰在燃烧,每个细胞发出渴望的叫嚣,尖叫着,嘶吼着,想要发泄着什么。龙啸云陷入半昏迷半清醒状态,想睁开眼睛醒来,四肢却如同灌了铅,无法动弹,眼皮似是粘在一起,怎么也睁不开,醒不来。

    ——这种感觉就像是鬼压床。

    错金螭兽香炉飘出渺渺轻烟,奇异的香味在屋中扩散开来。

    轻柔的好似春风般的感触落在下巴上,紧接着是嘴唇、鼻子、脸颊,铺天盖地的亲吻落了下来,有什么撬开他的唇齿,闯入口中肆意扫荡。龙啸云想将这个走错房间,对他意图不轨的混蛋踹出去,奈何身体无法活动自如,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。

    不知过了多久,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,也许只有片刻。

    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,他毫不留情地抬腿,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,结果付诸行动时,踹人变成了拥抱,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,让他理智全非,撕扯着男人的衣服,啃噬着他的嘴唇,一口咬上那纤长优美的脖颈,听着对方发出痛苦的闷哼声,身体猛然窜出热流,如同火山爆发,激烈而迅猛……

    天空再次飘起了雪。

    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,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,冷冷一笑:“莫要怪我,这是你逼我的,要怪便怪你自己……”

    冷风中,青丝凌乱飞舞,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,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,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,意识遨游在天地,浮浮沉沉,自在逍遥。

    一夜狂欢,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。

    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,高考失利,当兵前的那个夜晚。

    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,为他饯别,当时他还在想,这个兄弟长得好,又会持家做饭,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。

    之后他喝醉了,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。

    睡得迷迷糊糊,感觉到有只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,柔软的触感落在额头,鼻梁,最后是嘴唇,他呼吸一重,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巴,含住那温软湿滑的舌头……

    第二天,意识到昨夜发生了什么,他直接吓得落荒而逃。

    当兵的两年中,认识的战友也有出双入对的,他的心态渐渐转变,不会再因为性向问题,避对方如洪水猛兽,仿佛靠近一点就被传染上什么疾病。那两年,只要一得空,他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,他的好兄弟为什么喜欢他?当日不告而别会不会伤到他?

    龙啸云自认为相貌堂堂,很得女人的喜欢,而他兄弟李忆模样更是出众,从小到大,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有好几麻袋,高中那会儿,还有老师对他表白。

    对方从小长得就漂亮,越大越男神,比时尚大片中的明星模特还好看。

    相貌上,他没有优势。

    体育方面,他兄弟十项全能,比他还行。

    性格方面,他兄弟温柔、体贴、细心,比他这个“老干部”好多了。

    他唯一的优势,大概是身材更加高大威武,看起来更富有男性魅力……?

    所以,他兄弟到底喜欢他什么呢?高大的身材和男人味吗?

    不管如何,龙啸云告诉自己以后若能遇见对方,一定要好好道歉,即便他不喜欢男人,也没办法接受他,也不能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,从此对所有男人失去信心,孤家寡人一辈子。

    后来,他去了白鹤大学当教官训练新生,在校园中再次遇到对方,才知道他兄弟正在为小时候成为医生的梦想努力着,现在已经成为医学院的一员。另外,凭借温文尔雅,绅士有礼,比明星还要耀眼的出众外貌,大受女生欢迎,被人发在网上的照片还上了头条,是广大民众公认的国民男神。

    龙啸云一边为好兄弟骄傲自豪,一边思考怎样打破僵局,和他坐下来谈一谈感情问题。

    结果,好兄弟比他还主动积极,当晚两人又聚了一次,在兄弟租好的房子中,敞开心扉,彼此剖析感情该何去何从,是风驰电掣的在弯道上狂奔,还是及时刹车悬崖勒马?

    再然后,不知怎么的,酒后乱性睡了。

    就像现在,他和李寻欢莫名其妙睡了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龙啸云眼神复杂地看着怀中俊美的青年,很想把昨晚那个疯狂乱性的自己揪出来捅死。

    酒色误人,酒后乱性,古人诚不欺我。

    龙啸云思绪烦乱,重新闭上眼睛,自欺欺人地希望再次醒来,发现这只是个梦。

    不过,在此之前还得为青年清理一下身体,总不能自己爽完后,筋疲力竭累地想睡,就真的睡吧,那是渣男才会干得事。靠着顽强的意志力,龙啸云挣扎着起身,给一身狼藉的青年清理赶紧身体,整个过程中,对方睡得深沉,没有一丝一毫清醒的迹象,看来累极了。